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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田县森防检疫站 曾建新 本站原创
根据省、市有关部署,大田县认真开展“长剑2008”检疫执法活动,一举截获由省外调入的电缆盘携带松材线虫活体事件,这是自1982年该疫情传入我国后福建省首例查获的省外调入松木包装电缆盘携带松材线虫事件,同时也找到了福建省从省外调入的松木包装电缆盘传播松材线虫病的直接证据,取得了显著成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编制方案,开展行动
编案: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8〕31号),全面加强对省外调入的松木及其包装材料监督管理,防止松材线虫病疫情传入传播,我县以县政府办名义(田政办〔2008〕44号)发出通知,对省外调入松木及其包装材料执行准入许可制度、报检员报告制度、松木包装材料回收销毁制度等。
行动:6月,以县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林业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长剑2008”松木包装材料检疫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成立由林业局主要领导担任行动总指挥的行动领导小组,联合县森防检疫站、森林公安、林政、林业检查站,抽调相关执法人员,对电力公司、广电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局、高速公路施工部门以及摩托经销店点等开展检疫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①植物检疫证书:查货场、仓库、工地中调入的木质包装材料是否有《植物检疫证》;《植物检疫证书》是否有效(假证或不在有效期内均属无效证书);货证是否相符;②检疫要求书:调入前有否到当地植物检疫机构办理《检疫要求书》(附件);③购货合同:合同中有否订立检疫条款、违约条款;④台账:查调入是否建立管理台账,清理、销毁台帐(是否在森防人员监督下开展)⑤检疫登记:有否到林业部门申报检疫登记。并给各单位发放宣传资料一份。
整改:针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林业办公室对电力等8家企事业单位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
二、截获线虫,立即封存。
立案:2008年6月24日北京瑞华赢泉三高速SMS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小易前来我站要求办批从上海调入电缆盘,我站告知其不得使用松板材包装,因他不明本批电缆盘包装为何种木材,他提出联系清楚后再行办理审批手续。6月25日我站向北京瑞华赢泉三高速SMS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发出了检疫监管通知书:告知电缆盘调运的植物检疫监管事项。7月3日上午县森防检疫站接到北京瑞华赢泉三高速SMS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报告:我部调进一批由上海华新丽华生产的木质包装电缆圆盘160盘,请复检。当日下午我站组织检疫员到场复检,发现是未经许可,无《植物检疫证书》调入的,除11盘胶合板包装,25盘杂木包装外,其余均为松木或松、杂混合包装。为此,我们进行立案查处。
检验:3日下午在现场调查中,采集了存放在泉三高速大田段红布崎隧道的电缆盘6份样品带回实验室进行分离。7月4日上午镜检时,发现有1 份是拟松材线虫,2份疑似松材线虫。我站立即将镜检情况向市森防检疫站报告。市站指示,马上再取样送市站复检。我站立刻赶到现场随机采集了10个样品,当天赶送三明。6日市站复检发现有3个样品怀疑是松材线虫,随即通知我们加大采样,我站于7日将采集的58份样品连同原送三明的10份样品一同寄送南京全国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技术培训中心检测。17日,我站接到省站通知,我县送往南京检测的样品中,有一份携带松线虫。
封存:7月4日,我站书面通知北京瑞华赢泉三高速项目部立即将存放在隧道内的电缆盘全部转移到封闭的仓库封存。该部于9日将存放在红布崎隧道的电缆盘用集装箱车全部转移到封闭的仓库存放。
三、依法查处,及时销毁
处罚:为了从快查处植物检疫违法案件,威慑植物检疫违法行为。我站于7日对北京瑞华赢泉三高速项目部进行了行政处罚。处予1000元的罚款,责令将电缆盘移到封闭的仓库封存,木质圆盘不得出仓。
销毁:在接到16日的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在完成的9份样品中,有1 份含有松材线虫。” 的报告后,于18日以书面形式再次向北京瑞华赢泉三高速项目部发出《林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处理通知单》: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第 三十 条的规定,必须按如下要求进行除害处理:在2008年7月30日前在仓库封闭的前提下,将含有松木板包装的电缆盘进行线盘分离,在县森防站的监督下将松木板集中烧毁。该部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工人对带有松板包装电缆盘在仓库封闭的前提下,进行线盘分离,于7月31日,在我站的监督下将124盘带有松板包装的电缆盘用箱式车拉到县垃圾场进行集中焚烧,消除了隐患。
四、长剑行动,扩大影响。
通过本次长剑行动,进一步扩大了森防检疫工作的影响力。
1、进一步宣传了《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林业部分)。通过本次行动,让人们再次受到有关森林植物法律法规的教育。
2、进一步宣传了防范松材线虫病传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检疫登记管理、规范调运检疫、包装物的回收、销毁等制度的建立,让人们提高了防范松材线虫病的认识。
3、检疫执法步入正轨。通过本次统一检疫执法行动,推动县级检疫执法的规范开展,使检疫执法工作步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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