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梅列区森防检疫站 陈国顺 本站原创
梅列区地处三明市政治、经济、信息、商贸、文化中心。鹰厦铁路、205国道横穿市区,泉三高速穿境而过,交通便利,是闽中商贸中心和商品、货物集散地。电力、电信、电梯和其它大宗商品包装材料、垫物、电缆盘等先集中调入三明,后分散各县(市、区)使用。随商品调进的木质包装材料,尤其是松木板条、松木圆盘等主要来自工业发达的省分和地区,这些地方同时又是松材线虫病发生区,加大了松材线虫病随商品包装物传入我区的机率,防范松材线虫病的侵入,形势特别严峻。近几年来,区委、区政府和林业局各级领导非常重视森防检疫工作,支持森检部门加强对外调包装材料的管理、开展检疫复检和开展检疫执法等各项工作。
一、领导重视,森检执法保障有力。梅列区森防检疫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离不开区林业局领导班子对森防工作的高度重视。区林业局每年都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森防工作,一直把森防工作和松木制品市场的监管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并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成立了以区长为指挥长的梅列区林业有害生物除治指挥部,先后制定颁布了《梅列区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梅列区松材线虫病普查技术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树枯死木清除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外调进设备器材的包装材料检疫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林产品市场经营行为和检疫人员执法行为,局长和分管森防检疫的分管领导还经常同执法人员一道,深入各林产品市场和苗木基地,与检疫人员一起参加市场检查、监管工作,为森防工作提供了充分的强有力的执法后盾。
二、整合人力资源,加强队伍建设。区森防检疫站人少任务重,要搞好全区检疫执法工作仅靠站内几人远远不够。为此,区林业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狠抓森防队伍建设,努力增强服务职能和执法能力。一是整合人力资源。还分别在国有林场、林业配置兼职检疫员,目前全县专兼职检疫员增加到16人,在区森防站指导下,开展检疫工作,既解决了区森防站人员少、力量弱的问题,又解决了实际检疫工作量大、面广的困难,检疫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强。二是培训检疫队伍。一方面,区林业局积极选派检疫员参加省、市里举办的检疫执法培训班;另一方面,区林业局每年组织全区检疫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并将其纳入职工继续再教育进行严格管理,及时将检疫执法中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检疫技术和有害生物信息等传授给每一位检疫员。三是强化素质建设。作为检疫执法主体,为规范检疫执法行为,区林业局要求每一位检疫员坚持《林业植物检疫人员检疫执法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严格公正、文明廉洁、高效便民”的工作原则,必须做到“四务必一不得”:执行检疫任务时,务必着检疫制服和佩戴检疫标志;在查处检疫违法案件时,务必亮证执法;查处检疫违法案件,务必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务必按国内和省内统一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利用工作之便 “吃、拿、卡、要”。同时,明确了检疫员的工作职责,把责任分段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全区检疫工作提供了的人力保障。
三、规范执法行为,实行综合执法,营造和谐执法环境。为了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不断增强检疫执法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检疫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了较大提高,森防检疫站从案件受理到处理,从办公环境到个人精神风貌,从团结互助到集体组织意识,从廉洁自律到公正办案,以及如何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等等方面有了明显的转变,检疫执法队伍的整体凝聚力、战斗力和执法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通过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检疫案件办理程序合法,运用法律适当,所办案件实现了无复议撤销、无诉讼败诉、无责任投诉、无国家赔偿的“四无”执法目标,案件质量较之以前有了明显的提高。通过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既查流通环节的案件,又查源头案件,点、线、面有机结合,对林产品流通检疫有了全方位、全过程监管。根据统计, 2008年1—12月,检疫审批96批次,复检96批次,共查处非法调运电缆圆盘、包装箱等19起,其中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16起,并依法对违法者进行了处理,共处以罚款23500元,并对违法松木制品进行了销毁处理。
四、部门合作,警检协作,加强检疫执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的范围宽广,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具有很强的社会性,要做好检疫工作,仅仅依靠森防机构和林业综合执法单方面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才能有效防止外来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为此,我区2004年成立了以区长为指挥长,以林业、交通、通信、公安、电力、工商等为成员单位的林业有害生物除治指挥部,区林业局以林业有害生物除治指挥部为联系纽带,加强部门合作,开展检疫执法,规范林产品流通检疫行为,加强对木质包装材料的检疫监管,对电缆盘、光缆盘以及其它易染疫木质包装材料,施工或使用单位在使用完毕后必须如数回收,在森防机构的监督下统一销毁。林业植物检疫人员在有关场所执行检疫任务时,有关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
为了加强检疫执法力度,区森防站与区森林公安密切合作,利用森林公安干警力量,警检协作,开展检疫执法,并在每年3-5月、9-10月在全县开展枯死松树调查的同时,区林业局还组织森防检疫站、森林公安派出所对涉木经营、流通、使用单位及个人开展松木检疫检查,实行联合办案,综合执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五、优化办事程序,加强检疫服务。梅列区林业局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添便民措施,为涉木企业、花卉苗圃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一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开设检疫办证窗口,缩短办证时间。二是主动到企业上门服务,开展现场检疫和产地检疫,积极主动为涉检企业和个人服务。三是加强宣传,区林业局先后印发检疫法规宣传册250份,宣传单2000份,向涉检企业和个人宣传检疫法规和检疫工作流程,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六、摸清执法家底,搞好检疫登记管理,加强涉检企业监管。为扭转检疫家底不清、检疫工作被动的局面,区林业局根据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和省厅工作部署,先后下发了《关于对生产利用经营松木及其包装材料单位(个人)实行检疫登记和管理的通知》(梅林〔2008〕36号)文件,明确规定了森林植物检疫登记的范围、检疫登记时间、办理检疫登记的要求和程序等相关事宜,同时向申办者发放检疫宣传材料,宣传检疫法规和工作流程。
通过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的申办,区林业局掌握了全区13家涉检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情况,其中对正在运行的13家依法进行了登记,颁发了《森林植物捡疫登记证》,建立了木竹及其制品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苗圃四类档案,基本摸清了区内培育、生产、经营、使用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的动态情况,避免了涉检单位或个人因漏检、缺检而造成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扩散。通过检疫登记,为开展有效的检疫监管、检疫执法、责任制落实及责任追究制、建立长效机制提供了依据。
|